
香港冠榕智能科技国际有限公司
东莞市御飞冠榕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
冠榕智能家庭代理经销政策一览表
渠道建设要精耕细作,冠榕智能家庭采取独家代理、特约代理或多经销制,将全国的渠道客户划分为七个类别(除全国连锁店辅的DIY套件销售和工程类订单外),分别为:省级总代理、一线及省会城市总代理、市级独家代理、特约代理、经销商、批发商、零售商。并对不同级别的代理商、经销商实施不同的年度目标考核、首批提货量考核、返利政策、广告支持政策、店面装修支持、区域保护政策等。具体标准如下:
|
类 别 |
年度任务量(万元/年) |
首批提货量(万元) |
返利比例 (按提货额) |
广告费用 (元) |
价 保 (天) |
店面装修 (元/店) |
备 注 |
|
省级总代理 (1个省) |
300-600 万元以上 (一级:600; 二级:500 三级:400 四级:300) |
30-60 (一级:60; 二级:50 三级:40 四级:30 |
月度:2% 季度:2% 年度:2% |
提货额的2%(广告费必须专款专用,不含店面装修费支持)。合作 一年成为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后最高报销30%。 |
30天 |
5000-20000 (根据店面大小和装修标准给予一定装修费支持) |
1、返利均是以货物的形式返还,不包括特价产品或促销产品。2、30平方以下的冠榕专卖店装修费用支持5000元/店;40平方以下店面装修费用支持10000元/店;40平米以上按店面装修总费用的30%报销,但单店支持最多不超过2万元(装修费也可转化为对应额度的产品支持等,以下同)。3、给予区域保护(不含店铺销售和工程类订单,以下同) |
|
一线及省会城市总代理 |
100-140 万元以上 (一线:140; 二线:130 三线:120 四线:100) |
20或25万元以上 (一线/二线:25 三线/四线:20 |
月度:2% 季度:2% 年度:2% |
提货额的2%(广告费必须专款专用,合作 一年成为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后最高报销30%) |
30天 |
5000-20000 (根据店面大小和装修标准给予一定装修费支持) |
1、返利均是以货物的形式返还,不包括特价产品或促销产品。2、30平方以下的冠榕专卖店装修费用支持5000元/店;40平方以下店面装修费用支持10000元/店;40平米以上按店面装修总费用的30%报销,但单店支持最多不超过2万元。 |
|
市级独家 代 理 |
60-80 万元以上 (一线/二线:80 三线/四线:60) |
10万元以上 |
月度:2% 季度:2% 年度:2% |
提货额的2%(广告费必须专款专用,合作 一年成为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后最高报销30%) |
30天 |
5000-20000 (根据店面大小和装修标准给予一定装修费支持) |
1、返利均是以货物的形式返还,不包括特价产品或促销产品。2、30平方以下的冠榕专卖店装修费用支持5000元/店;40平方以下店面装修费用支持10000元/店;40平米以上按店面装修总费用的30%报销,但单店支持最多不超过2万元。 |
|
特约代理 |
30-40 万元以上 (一线/二线:40 三线/四线:30) |
5万元 以 上
|
月度:2% 季度:2% 年度:2% |
提货额的2%(广告费必须专款专用,不含店面装修费支持,合作 一年成为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后最高报销30%) |
30天 |
5000-20000 (根据店面大小和装修标准给予一定装修费支持) |
1、返利均是以货物的形式返还,不包括特价产品或促销产品。2、30平方以下的冠榕专卖店装修费用支持5000元/店;40平方以下店面装修费用支持10000元/店;40平米以上按店面装修总费用的30%报销,但单店支持最多不超过2万元。 |
|
经销商 |
10万元以上 |
2万元 以 上
|
月度:1% 季度:2% 年度:2% |
提货额的2%(广告费必须专款专用,合作 一年成为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后最高报销30%) |
30天 |
5000-10000 (根据店面大小给予一定装修费支持) |
1、给予经销价,不享有区域保护。2、30平方以下的冠榕专卖店装修费用支持5000元/店;30平米以上按店面装修总费用的30%报销,但单店支持最多不超过1万元/店 |
|
批 发 商 |
无 |
10000元以上 |
无 |
无 |
无 |
无 |
给予经销价,不享有区域保护 |
|
零 售 商 |
无 |
无 |
无 |
无 |
无 |
无 |
给予市场价,不享有区域保护 |
代理经销商年度目标分解一览表
|
季 度 |
一季度 |
二季度 |
三季度 |
四季度 |
||||||||
|
承诺量(万元) |
|
|
|
|
||||||||
|
季百分比 |
14.25% |
20.75% |
33.00% |
32.00% |
||||||||
|
月 份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7 |
8 |
9 |
10 |
11 |
12 |
|
承诺量(万元)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月百分比 |
3.50% |
3.75% |
7.00 % |
7.25% |
6.25% |
7.25% |
11.00% |
11.00% |
11.00% |
10.00% |
11.00% |
11.00% |
东莞市御飞冠榕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东莞市御飞冠榕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
400-830-6648